近日,中國船舶集團紀檢監察組印發《紀檢監察組干部監督執紀執法風險負面清單“二十條”(試行)》(以下簡稱“二十條”),這有助于推動紀檢監察干部帶頭知規矩、明底線、守紀律,以鐵一般的紀律作風鍛造紀檢監察隊伍。
“二十條”對照監督執紀工作規則、監督執法工作規定等各項紀律要求,緊密結合中國船舶集團工作實際,深刻檢視紀檢監察組權力運行中的風險,圍繞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,以案謀私、跑風漏氣,濫用權力、違反工作程序,安全保密意識淡薄,工作作風不實等五個方面,梳理明確了20項監督執紀執法風險負面行為,既有“大主題”,也有“小切口”,真正把權力運行風險圈出來、點到位,讓紀檢監察干部一目了然,做到心中有數。
該紀檢監察組在研究制定“二十條”的過程中,廣泛征求紀檢監察組各室和成員單位紀委的意見,充分吸納各方意見,把全集團紀檢監察干部的思想和認識統一起來。紀檢監察組領導班子結合專題會議、集體學習、下沉調研、談心談話等工作,強化宣貫解讀,對紀檢監察干部反復提醒、常敲警鐘,推動干部融匯于心、見之于行。
為靶向化解糾治突出風險問題,針對抽調辦案工作中在質效、安全、保密、廉潔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風險,該紀檢監察組正在研究制定抽調辦案人員管理規定,加強抽調辦案工作的全過程監督管理。同時,籌備舉辦成員單位紀檢機構負責人培訓班,有針對性地開展“二十條”宣傳教育,切實把嚴的標準樹立起來、把嚴的紀律執行起來,讓干部始終做到忠誠干凈擔當。
| 來 源: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
| 責 編:周 芒
| 校 對:高紅梅
| 審 核:項 麗/甘豐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