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9~10日,中船重工集團公司舉辦學習《公司法》培訓班,副總經理張必貽出席并作重要講話,要求全面提升集團公司法律工作水平,為集團公司改革創新大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。 張必貽指出,在集團公司快速發展的大好形勢下,總部和成員單位要站在集團公司競爭、發展的高度,充分認識學習貫徹《公司法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要按照《公司法》的要求,逐步建立并完善集團公司財務、審計監察、法律三位一體的內控制度,規范管理,強化自我約束能力,有效防范企業風險,努力推進集團公司法制建設的進程。 張必貽希望各單位要進一步。學習、領會《公司法》的重要內容,在工作中準確貫徹精神實質,依據《公司法》的有關規定,不斷補充、完善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,力求做到企業內部制度健全、規范統一、有章可循、有規可依,切實將《公司法》的原則和要求落實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中,椎動改革,促進發展。 經濟立法專家、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法案室主任朱少平,《公司法》修改小組咨詢專家、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劉俊海,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級法官劉敏分別就《公司法》、《證券法》相關內容進行了深入的闡釋和講解,來自集團公司總部和成員單位的近200名代表參加了培訓。